食藥署修正「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」

2017-03-09

食藥署修正「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」,要點如下:

一、敘明肉類加工食品、乳品加工食品、水產品食品、食鹽之製造、 加工、調配業者實施範圍:為明確規範公告實施之範圍,肉類加 工食品、乳品加工食品、水產品食品製造業新增「經公告應符合 『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』」之規定;食鹽製造業新增「氯化鈉 含量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」之規定。(修正第一點)

二、新增食品追溯追蹤系統業者:納入具工廠登記之蛋製品、食用醋製 造、加工、調配業者及具商業、公司或工廠登記之嬰幼兒食品輸 入業者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。(修正第一至四點)


環保署擬加嚴汽油汽車廢氣排放標準與歐盟標準同步

【環保署擬加嚴汽油汽車廢氣排放標準與歐盟標準同步】 環保署為持續改善國內空氣品質,擬加嚴車輛廢氣排放標準,訂定國內第六期汽油汽車廢氣排放標準,並訂於民國108年9月1日實施,既有車型則有一年緩衝期,進一步改善國內車輛廢氣污染問題。

當自然風險走入財報:企業治理升級的關鍵轉折點

在全球永續治理快速演進的當下,自然風險已不再只是環境議題,而是企業營運與財務決策中不可忽視的核心變數。隨著《昆明-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》(GBF)與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組(TNFD)相繼推動,企業正面臨一場從「自願揭露」走向「制度約束」的治理轉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