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藥署公告「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原則」解釋令

2017-05-16

食藥署核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(下稱食安法)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第一項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原則如下,自即日生效。

詳細內容請參考食藥署網頁資訊:

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3&id=22134


食藥署修正「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」

食藥署修正「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」,要點如下:

當自然風險走入財報:企業治理升級的關鍵轉折點

在全球永續治理快速演進的當下,自然風險已不再只是環境議題,而是企業營運與財務決策中不可忽視的核心變數。隨著《昆明-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》(GBF)與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組(TNFD)相繼推動,企業正面臨一場從「自願揭露」走向「制度約束」的治理轉型。